在公司突然晕倒叫了救护车,产生的6000元费用厂
青田县律师网
2025-04-17
您询问公司拒绝报销救护车费用的行为是否违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条,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。您在公司突然晕倒并产生的救护车费用,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健康损害,公司应负责。若公司拒绝报销,则违反了劳动法。建议先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,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公司同意报销但只承担部分费用,您可以:1.与公司进一步协商,明确费用分担比例和依据;2.保留所有费用单据,以备仲裁或诉讼时作为证据;3.若协商无果,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全额赔偿;4.必要时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为维护自身权益,您应准备:1.救护车费用发票、诊断证明等医疗相关证据;2.劳动合同、工资单等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;3.记录与公司协商过程的文字或录音资料;4.如有目击者,收集其证言。这些材料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至关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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